鱼塘遭强拆损失近 275 万 养殖户维权反被拘 法治何在?
导语

一场高压线工程的建设,让湖北大冶养殖户曹华微的鱼塘沦为 “重灾区”。政府部门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清场,导致 8.5 亩鳜鱼养殖池被毁、上万条鱼种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 275 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维权过程中,养殖户妻子因 “扰乱秩序” 被行政拘留,一场关乎民生的补偿纠纷演变为法治困境的典型案例。

一、高压线塔 “落地” 鱼塘 养殖产业遭毁灭性打击
2017 年至 2018 年间,曹华微在大冶市陈贵镇官堂垴村承包 80 亩土地,开挖 12 个鱼塘并办理 “豫彬水产养殖场” 营业执照,主要养殖鳜鱼、牛蛙等,年营业额超百万元。2024 年,金上 - 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线路建设启动,其中 GC025 号塔基直接选址于 3-③鱼塘中央,该鱼塘原本养殖 2500 斤 / 亩的鳜鱼,按市场价 35 元 / 斤计算,仅此项直接损失达 74.38 万元。
施工方不仅未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给予补偿,反而在 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多次破坏鱼塘基础设施:挖断 8 米塘埂(修复成本 2350 元)、损毁围网及铁柱(损失 960 元)、堵塞分水口(重建费用 1760 元)。更严重的是,因强行抽干 3-③鱼塘水源,导致下游 3-④鱼塘 9 亩水面的 22150 条鱼种(含 18500 条母本鱼)因无法越冬全部死亡,损失高达 73.95 万元。

二、“先拆后补” 程序违法 60 人强拆队伍暴力清场
2025 年 1 月,曹华微两次向陈贵镇政府邮寄《请求履行经济补偿职责申请书》,均遭拒收或无视。同年 6 月 13 日,副镇长孙涛涛带领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 60 余人,在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闯入养殖场,砍伐 20 余棵树木,砸毁旋耕机、水泵、网箱等设备,直接破坏金额超 10 万元。


“他们连大门都砸了,果园、西瓜田全被推平,1000 米电缆线被剪断,这不是执法,是抢劫!” 曹华微出示的现场视频显示,施工人员手持工具强行清场,未对养殖设施进行任何清点登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行为需履行公告、评估、协商等法定程序,而陈贵镇政府全程未启动评估,仅以 “大冶市二号文” 为由拒绝协商,违反 “先补偿后搬迁” 原则。
三、维权反被拘留 275 万损失谁来买单?
在协商无果后,曹华微于 2025 年 4 月申请行政复议,大冶市政府于 5 月 8 日受理。但维权过程中,其妻子杨彬因多次到施工现场主张权益,被警方以 “扰乱单位秩序” 为由行政拘留 10 日。“我们只是想讨个说法,却被当成违法人员,政府连基本的沟通渠道都不提供。” 曹华微展示的录音中,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称 “去法院起诉,判多少给多少”,拒绝正面协商。

根据损失清单统计,除直接财产损失外,牛蛙网箱弃养、垂钓台停用等间接损失达 70 万元,看护房及牛棚拆除损失 25.92 万元,合计总损失 275.01 万元。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中称 “未制作拆迁补偿方案”,而陈贵镇政府至今未就补偿问题给出书面回应。



四、法治观察:基层治理如何跨过 “权力越界” 的红线?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专家指出,本案中政府至少存在三重违法:其一,未依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违反《行政许可法》听证与评估程序;其二,强拆行为无法律依据,涉嫌构成《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三,对线下安全隐患(如高压线放电导致网箱漏电)置之不理,违反《安全生产法》。
“当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权力漠视,当‘信访不信法’成为无奈选择,基层治理的公信力将面临严峻考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洪雷表示,本案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在重大项目推进中 “重效率轻权益” 的倾向,亟待通过法治手段规范行政行为。
截至发稿,曹华微已向中央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并准备提起行政诉讼。这场关乎 275 万财产的维权之战,不仅是一个养殖户的个体抗争,更成为检验基层法治建设的试金石。
(本文所有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分析基于现行法律法规,事件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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