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安农民工讨薪:十冶需支付,部门要尽责。

农民工的 “血汗钱” 不应成为 “糊涂账”,更不容任何形式的拖欠与推诿。在吉林省农安县合隆中央美域项目中,十冶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9 月起拖欠 15 名架子工工资达 20 个月之久,累计金额达数万元,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 的明确规定,更让劳动者的基本生存权益陷入困境。从过往案例看,农安县曾出现过类似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导致农民工长期讨薪无果的情况,而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以 “等待处理” 推诿的态度,再次暴露出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人社部门与住建部门均有责任对拖欠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当前十冶集团的拖欠行为已涉嫌违反《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 —— 在政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未履行且金额较大。对此,农安县相关部门不仅应立即启动紧急调查,更需依据条例对拖延处置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避免 “皮球式” 行政不作为。
值得关注的是,吉林省法院系统近年来已通过快速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成功解决多起农民工欠薪案件,例如汪清县法院通过协调企业分期支付 11 万元欠薪,农安法院为 29 名农民工追回百万欠薪并给予企业合理履行期限。这些案例证明,只要严格落实 “快立、快审、快执” 机制,欠薪问题完全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因此,上级部门的介入督导不仅是必要的,更是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的关键。
在此呼吁:十冶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必须立即履行支付义务,任何以工程款纠纷为借口的拖欠都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农安县劳动监察部门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并依法对该企业采取工资保证金划拨、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上级住建、人社部门需对农安县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存在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同时,建议将此案纳入吉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重点跟踪,通过开设专用账户、强化资金监管等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农民工用汗水浇筑城市发展,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容践踏。唯有让法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失信企业付出代价,让推诿官员受到问责,才能真正实现 “钱清账明”,让每一滴汗水都能换来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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